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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ll1980--如果非要给行走一个理由
fall19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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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fall1980 发表于 2007-8-6 15:01:00

 

我老觉着,天上掉下一颗陨石,砸死10个人,倒有9个人是喜欢旅行的,虽然其旅行方式花样繁多、千差万别。
  我是喜欢有点辛苦的旅程的那类人,但是又没有特别自虐过,这让我每每念及,都觉得有点叶公好龙,既没彻底地去自虐,也没想过去腐败,属于三兄弟中的老二,夹心儿饼干,爷爷不疼,姥姥不爱。当然人家当了夹心儿饼干是天生的,我这个却纯属自愿。
  我们主张自愿,如果一件事情被人形容地天花乱坠,实施者却不欣然,那么也是白费劲,你不爱的事还做个什么劲儿,不如回家带孩子。当然,为生计奔波又除外,我一直说人生不易、混饭艰难,这是没办法的事。
  有人约我写篇关于简朴旅行的文章,我说我的旅行不算简朴,至少没做到不滞于物,他说已经可以了,你这么瘦弱一个妞,老是背那么大一包出去跑,几天不洗澡不洗头发,脏兮兮,吃住简单,还算回归简朴了。
  我倒是觉得在旅行这件事上,最回归简朴的是心态,旅行让我的心境比较平和,去爱自然界的东西。我喜欢那些有些困苦的地方,不是拿着别人的贫穷来取乐,是喜欢那里本真的、自然的风景和人,我特别爱山,觉得它非常有力量。我喜欢这样的旅行,有点回归,有点“江湖”。
  “江湖”是用英文翻译不出来的,中文也很难定义。什么是江湖?一群人?一个场地?一种感觉?一片敌我争斗?如果有敌我争斗才是江湖,那么谁是正义谁是邪恶?你觉得你是对的,你又如何能够证明别人错?
  所以我不跟想去跟团的同事说“NO”,对别人的否定并不见得会抬高自己,有的人就是喜欢把一切安排妥当才出门,无法随遇而安,那么我们没必要强迫别人如何如何。
  人都是逼出来的,眼前有一个目标,非实现不可,或者后面有豺狼虎豹,那么人人都是勇敢者,但不到情非得以,谁都没必要把自己逼到那个份儿上。
  其实生活中,为了实现我那旅行的小愿望,真是出尽百宝,去安徽的理由是“带妈妈去九华山”,于是一切都变地堂而皇之,郑重之极,还反问老公一句“要不你带我妈妈去?”我老公当即怕怕,因为他怕跟我妈妈一起要吃素;去云南的时候,老公还贵为男朋友,我对他说我老妈放我去,然后回家对老妈说男友放我去,两人没什么机会对口供,于是我就大摇大摆地背只小包跑了。
  那种简单的快乐,象一只只小泡泡,在空中飞舞飞舞,不肯降落。这样的路上的喜悦,他们都明白,幸亏他们明白,因为一旦不理解,你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。
  我就是爱没心没肺的旅程,没有背负,心灵清净,可以张牙舞爪,可以肆无忌惮。和风景一见钟情,迅速坠入爱河,并在回来以后念念不忘、回味深长。带着对前者的爱计划下一次出发,这种时候,觉得苍茫的工作生活里才有一点动力,不至于那么无聊乏味。
  一走再走,是因为无法舍弃在旅途的安定感,跟在城市里吃着冰淇淋不一样的安定感。总觉得人最牛的地方就是在什么环境里都可以生活。千金小姐落难,一样能洗衣做饭。体验不同的环境,真是有趣和舒坦。
  我无比怀恋在梅里徒步后,洗脸的时候一脸盆都是浑浊的黄色,我的登山鞋湿了以后被土遮住了本来面目,湿不拉唧的鞋子居然吱吱嘎嘎又陪我走了10几公里的山路,这一切都象我城市生活的屏保,只有我离开座位一定时间后才能够看到那片花里胡哨色彩斑斓。
  我是无数在旅行路上前赴后继勇往直前的人中的一个;我只是喜欢背上我的大包看向远方;我喜欢那种小艰辛,但我不喜欢大苦难;我不自虐,但是我依然喜悦;我不腐败,但我在简单的饮食住宿语言交流里觉得快乐。
  只要自己觉得好,当然没必要放弃,我在城市里跟朋友聊天看体育;我每年出去看我的山我的水我的草原;如果必要,我可以跟爱人去远方定居;如果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很不赖,我可以继续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并在每年休假一两次。我总是把生活和工作分开,让两个圈子的人永不相见,我就可以貌似温柔地坐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,然后表情平静偶尔龇牙咧嘴地走在我想走的路上。
  所以我们是游人,因为常常,我们的身份都只能是过客。又因为对行走的热爱,亦会在某些时候,仿似归人。

阅读全文(2245) 回复(1) 
回复:如果非要给行走一个理由
jessica_fri发表评论于2007-9-28 14:54:00
行走需要理由吗?想走的时候就随性而为,背上简单的行李上路。跟团真没什么意思,行走,要的是一种满足,或者说喜欢在路上的感觉,看风景,听故事,或什么也不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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